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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通航飞行计划管理 飞行服务站成低空运行关键枢纽

发布日期:2025-11-24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运行秩序,民航安徽安全监督管理局于11月19日下发关于加强安徽辖区通航飞行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查看详情) ,明确要求全省通航飞行计划需通过指定渠道统一申报,其中安徽省通航飞行服务站被赋予关键角色,成为辖区低空运行管理的重要枢纽。


飞行服务站承担核心协调功能

根据通知要求,安徽省通航飞行服务站(网址:https://fss.anhuifeifu.com:8880/ga-front/)负责整合在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以外起降的通航飞行计划。各通航公司需在每日11时前通过该平台提交次日飞行计划,并在飞行当日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执行飞行任务。

通知明确规定,通航公司需在起飞前及落地后向飞行服务站报告飞行时间,而飞行服务站则负责将次日飞行计划报送情况、每日飞行申请情况及执行情况汇总报送至民航安徽安全监督管理局通航专班。


构建统一管理平台

此次新规旨在有效获取飞行计划申报、批复信息,杜绝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情况发生。

通知将飞行计划申报分为两类管理:

对于在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航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通用机场起降的飞行计划,由各空管单位负责受理,并录入安徽通航飞行服务站的飞服系统或次日飞行计划日报表;而对于在飞行营地、临时起降点等场所起降的飞行计划,则统一由安徽省通航飞行服务站集中受理。


强化全流程监管

通知要求各空管单位以及通航飞行服务站积极指导通航企业规范申报飞行计划,认真核查任务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加强低空运行监视。发现不规范操作时,如未按要求时间落地、未及时通报起降时间等情况,需及时通报监管局通航专班。

此外,各通航公司被要求做好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执行作业的驾驶员保持飞机应答机或ADS-B等设备开启状态。外辖区来皖作业的通航公司也需遵照此通知要求执行。


即日生效实施

该通知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相关表格已以共享表的形式在安徽辖区通航飞行计划群发布。


民航安徽安全监督管理局空管处(电话:0551-63775043)为此次新规的承办单位,飞行服务站联系电话为0551-65658688、65658689。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通航管理进入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的新阶段,通航飞行服务站作为信息集散和监管枢纽的作用将日益凸显,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信息来源:飞服公司

编      审:集团宣传部